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Bad New For Swiftlet Farmer in Melaka

Majlis Perbadaran Melaka has issued letters to a lot of swiftlet farmers even their BH is not in the Historical Place. Those received the letters include Melaka Bird Nest Association Vice President, Treasurer and those existing BH with licence. The authority want them to revert the Shop lot to their initial condition within 30 days. Failure to do so can face maximum RM50K fine + 3 years jail.


非古蹟區禁養燕?
業者接信促還原建築物
曾永安展示多年前部長鼓勵養燕業的剪報,促請政府當局勿朝令夕改。
(馬六甲14日訊)非古蹟區養燕業者近日陸續接獲市政廳發出,需在30天內“還原”辦公室或店屋的通知,接獲通知的業者也包括擁有合法養燕執照者,市政廳突如其來的行動,令業者大感不公平。

據悉,大約三四十名業者接獲市政廳及野新市議會的通知,不能在辦公室或店屋養燕,並限期在收到通知信的30天內執行。

其中一名接獲通知信的業者為馬六甲燕窩商公會財政汪枝民,其位于巴當德目中小型工業區的兩間燕屋,雖然在兩年前已獲得養燕的執照,而且執照迄今仍有效,他不明白為何仍接獲不能養燕的通知。

“我在兩年前已獲得消拯局、環境局、衛生局及市政廳城市規劃局的批准,取得合法的執照,但必須每3個月更新執照。我的執照是在9月30日到期,我在10日前往更新時被拒,官員所給的理由是,市政廳從9月開始,不再發出執照給養燕業者。”

朝令夕改難適從

隨后,他在12日接獲市政廳建築物管制局送來的通知信,指其燕屋是濫用建築物,抵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0(12)條文,必須在30天內還原,否則一旦被控上法庭,可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同時,市政廳還可收取每天1000令吉的罰款。

他說,其當初在獲得執照后,放心投資五六萬令吉,如今要他“還原”,猶如要他的投資付諸東流。

此外,該公會副會長劉倧良位于默迪卡花園的燕屋,也接獲同樣的通知信。

對此,該公會會長曾永安指出,他已將有關事件向總會反映,由總會處理。

“我們希望當局不要朝令夕改,讓業者無法適從,我們歡迎當局發出指南讓業者遵守。”

另一方面,市長尤索夫受詢時,僅表明不知情,叫記者在明天的記者會上才提問。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