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6, 2009

市長:不再延長保留‧古蹟區燕屋年底需清空

http://mykampung.sinchew.com.my/node/76862?tid=8

市長:不再延長保留‧古蹟區燕屋年底需清空

  • 古蹟區燕屋這次難逃法網?(圖:星洲日報)

(馬六甲)燕子紛飛!甲市長尤索夫占丹週二(9月15日)說,古蹟區內的燕屋肯定要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被清空。9月30日之前,古蹟區內和其他地區的燕屋都會陸續受到檢查,其他地區的燕屋如果符合要求,將可允許繼續經營。

10和11月檢查各地燕屋

市長週二召開新聞發佈會澄清,市政廳之前發給燕屋主的信,是要求燕屋主於9月30日之後允許市政廳、野生動物保護局、獸醫局等組成的執法隊伍進屋裡檢查。

“9月30日之後的10月和11月,們會採取行動,進入甲州各地方的燕屋進行檢查。”

不過,他強調,古蹟區的燕屋是肯定不會再被延遲保留。

明年對古蹟區燕屋發傳票

“其實甲州行政議會已經在去年底作出這項決定。明年1月開始,市政廳將會對古蹟區內的燕屋發出傳票,每次罰款是250令吉。”

如果燕屋主仍然不予理會,市政廳將採取行動將事主提控上法庭。

建議集中養燕地點

他指出,古蹟區內共有24間燕屋,其中2間已經被還原,其他22間有待解決。

這24間燕屋出現在荷蘭街、雞場街、東圭納路、甘榜烏汝、河邊街和祈安律。

“如果在檢查時,有關燕屋被發現有喇叭但沒有燕子,沒有問題。

如果發現沒有喇叭但有燕子,就有問題。”

政府建議集中養燕的地點,是在填海區、烏絨巴西、野新的萬里茂海邊。

另一個受到考慮的地點是瓜拉雙溪峇汝。

燕窩商公會數十會員
指接信限期還原燕屋

甲燕窩商公會週一(9月14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聲稱該會數十名會員接獲市政廳建築管制小組誌期9月7日的通知信,指他們濫用建築,限令他們在30天內將燕屋還原為店屋。

與此同時,這些會員也面對養燕執照不獲市政廳更新的問題。

面對上述問題的,除了甲市區的會員之外,野新縣的會員也接獲同樣的信件,及不獲更新執照。

星洲日報/古城‧2009.09.1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